红楼梦 · 第四回 · 节选2全文
如今且说贾雨村授了应天府,一到任,就有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,却是两家争买一婢,各不相让,以致殴伤人命。
彼时雨村即传原告来审,那原告道:被打死的乃是小人的主人。
因那日买了个丫头,不想系拐子拐来卖的。
这拐子先已得了我家的银子,我家小主人原说第三日方是好日,再接入门。
这拐子又悄悄的卖与了薛家,被我们知道了,去找拿卖主,夺取丫头。
无奈薛家原系金陵一霸,倚财仗势,众豪奴将我小主人竟打死了。
凶身主仆已皆逃走,无有踪迹,只剩了几个局外的人。
小人告了一年的状,竟无人作主。
求太老爷拘拿凶犯,以扶善良,存殁感激大恩不尽!
雨村听了大怒道:那有这等事!
打死人竟白白的走了?
拿不来的?
便发签差公人立刻将凶犯家属拿来拷问。
只见案旁站着一个门子,使眼色不令他发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