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浒传 · 第七回 · 节选3全文
两次虽不成奸,皆有人证。
次日,林冲自买这口刀。
今日太尉差两个承局,来家呼唤林冲,叫将刀来府里比看。
因此林冲同二人到节堂下。
两个承局进堂里去了,不想太尉从外面进来。
设计陷害林冲。
望恩相做主。
府尹听了林冲口词,且叫与了回文。
一面取刑具枷来枷了,推入牢里监下。
林冲家里自来送饭。
一面使钱。
林冲的丈人张教头,亦来买上告下,使用财帛。
正值有个当案孔目,姓孙名定,为人最鲠直,十分好善,只要周全人,因此人都唤做孙佛儿。
他明知道这件事。
转转宛宛,在府上说知就里,禀道:此事果是屈了林冲。
只可周全他。
府尹道:他做下这般罪,高太尉批仰定罪。
定要问他手执利刃,故入节堂,杀害本官。
怎周全得他?
孙定道:这南衙开封府不是朝廷的,是高太尉家的?
府尹道:胡说!